2019年全省重点能源商品购、销量均呈“四升三降”态势
来源:能源处 日期:2020-02-07 11:18:00
2019年,全省7种重点能源商品的购进量与销售量均呈现“四升三降”的特点:
能源商品购进量“四升三降”。2019年,全省重点能源商品购进中,其他洗煤购进量9.31万吨,液化天然气7.82万吨,柴油215.93万吨,液化石油气3.61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2.9倍、13.9%、2.4%和87.6%;原煤购进量505.72万吨,焦炭76.20万吨,汽油116.14万吨,分别下降20.9%、15.8%和0.5%。
能源商品销售量“四升三降”。2019年,全省重点能源商品销售中,其他洗煤销售量9.26万吨,液化天然气7.82万吨,柴油216.57万吨,液化石油气3.23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2.8倍、13.9%、2.8%和76.5%;原煤销售量504.59万吨,焦炭76.51万吨,汽油115.39万吨,分别下降22.1%、15.4%和0.6%。
注:重点能源商品购、销量的统计范围是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等重点法人单位。购、销量包括购进量和销售量,是企业通过一定购销形式和流转环节,实际购进、销售的重点能源数量。目前青海省有购销情况的重点能源商品包括:原煤、其他洗煤、焦炭、液化天然气、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等7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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