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统计执法监督局 日期:2022-01-12 10:28:00
一、起草背景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部署是不断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地位和长期性作用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全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日益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全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明显提升。“十四五”时期,是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是我省进入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民普法工作进入守正创新、提质增效的重要阶段,在全省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快统计法治理念宣传提档升级,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切实推动统计高质量发展,实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起草过程
根据《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和局领导批示要求,前期执法局对各市、州统计局就《青海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起草意见进行书面调研,详细了解基层统计局在“七五”普法取得的特色亮点、经验及开展“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构想与意见,对调研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研究后,牵头起草《青海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各市、州统计局、省司法厅、青海省调查总队、局属各单位和局领导意见,共征求各类意见建议6条,采纳建议4条,对未采纳2条意见列表进行说明,对4处进修改完善。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注重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青海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实际,认真谋划起草,确保《规划》具有较强的导向性和指导性。
(二)注重吸收借鉴经验办法。根据《国家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0—2025年)》文件精神,参考其他兄弟省市的规划措施办法,参照了《青海省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青海省法治统计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作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原则、措施和组织实施。
(三)注重征求基层意见建议。《规划》起草前,利用书面调研形式给各市、州统计局下发了征求《规划》起草意见函,就各市、州在“八五”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如何健全普法领导体制的构想、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考核机制和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及建设高素质统计法治队伍等内容,广泛征求基层好的意见建议及做法,增强本《规划》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
四、主要框架及内容
《规划》起草分为5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重点内容,第三部分为主要对象,第四部分为工作措施,第五部分为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全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个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重点内容”,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党内法律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四个方面进行重点阐述,切实增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保障全省统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部分“主要对象”,明确了“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所有政府统计活动的参与者,包括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并从四个方面加强统计法治宣传,一是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二是全面加强政府统计人员学法用法。三是全面加强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四是全面加强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第四部分“工作措施”,分六个方面,一是明确市、州制定出台结合自身实际的规划和工作计划。二是明确统计普法主体责任。三是健全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四是探索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方式。五是突出重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六是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第五部分“组织实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强化指导培训、加强局队协作、加强督导检查验收等五个方面开展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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