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法治统计建设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来源:统计执法监督局 日期:2021-11-15 16:46:00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全省法治统计建设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取得积极成效,以《统计法》为核心的统计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向纵深推进,全社会统计法治观念日益增强。“十四五”时期是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关键阶段。做好法治统计2021-2025年建设规划,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统计局《法治统计建设规划(2021-2025年)》(简称《国家规划》),结合我省统计工作实际,执法监督局牵头起草了《青海省法治统计建设规划(2021-2025年)》(简称《青海规划》)。全文共8页,4300余字,三部分13条,其中第一部分1-3条明确了制定《青海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4-10条明确了主要措施,第三部分11-13条强调了组织保障。
近期,《青海规划》(征求意见稿)经征求省司法厅、局领导、市(州)统计局、局属各单位意见,收集到意见建议11条,8条采纳,3条未采纳并说明了理由。上述意见结合第14次党组会以及近期再次书面征求局领导意见建议,执法监督局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经第16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印发全系统实施。
重点需要说明:
一、第一段简明扼要强调根据“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和全国法治统计建设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划的依据。
二、基本原则-主要从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生态、增强法治统计系统建设四方面表述规划所遵循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紧密结合我省未来法治统计5年要完成的目标任务,从四级层面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法治统计建设成效实现全方位提升、地方性统计法律法规日臻完善、统计执法更加规范高效、统计主要专业执法检查实现全覆盖、数据质量核查保持常态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省级统计督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统计权力运行受到有效制约监督、基层统计工作行为进一步规范等方面进行阐述。
四、主要措施-结合我省依法治统实际,主要从七个方面阐述5年规划实现目标主要采取的细化措施。
树牢法治理念,营造尊法守法用法立体宣传格局
提升综合协调,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
务求督察实效,做到统计督察纪法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聚焦重点内容,实现统计专业执法检查全覆盖
严格依法普查,恪守国家统计政令畅通无阻
推进诚信建设,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诚信统计
完善政务公开,依法改进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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