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四上”企业?
来源:政法处 日期:2022-01-12 10:10:00
“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实践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一种习惯称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确定以上法人单位的标准为:
1.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 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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