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部署全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来源:人口处 日期:2025-03-21 06:35:00
3月1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青海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调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调查旨在掌握2020年以来青海省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全省人口发展现状,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明确,调查对象为全省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共抽取约7万住户、17万人。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通知》强调,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州),各县(市、区、行委)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要求,要坚持依法调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要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要做好宣传引导,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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