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来源:机关党委 日期:2024-03-13 17:33:00
近日,青海省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的决定》,省统计局被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局党组书记、局长康玲批示:“我局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是全局上下着力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奋发有为、创新实干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融合发展行动,让群众获得更好的统计服务,着力提升各民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先进事迹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及主题教育,不断夯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工作的思想基础和行动基础。二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借助“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点和活动,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网上答题活动,在青海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青海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微动漫解读,广泛宣传“青海石榴籽家园”系列网络新媒体平台,坚持把思想引领作为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三是聚焦统计职责职能,将创建工作融入统计履职的每个环节,制定《青海省统计局“民族团结+”融合发展行动规划》,自觉担负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统计责任。密切关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拓展统计监测领域,积极开展青海涉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分析研究,编印《青海民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为省委省政府及时了解涉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制定施政方针提供参考依据,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统计智慧。
2024年,省统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成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的决策部署,把统计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为持续推进新时代青海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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