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四部门印发《青海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
来源:能源处 日期:2022-03-03 11:39:00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自2017年开始,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委组织部共同开展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联合发布了2016—2020年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的公报,圆满完成“十三五”时期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充分反映青海省绿色发展的进程,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将继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2022年初,青海省统计局在总结经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研讨会,通过充分研讨和论证,确定了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和指标内容。2月24日,青海省统计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委组织部印发《青海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作为“十四五”时期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的依据。
《青海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含总指标1项,即绿色发展指标;一级指标7项,即资源利用指标、环境治理指标、环境质量指标、生态保护指标、增长质量指标、绿色生活指标和公众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49项。此项工作由省统计局制定《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编制数据处理程序,并会同有关部门收集审核数据、测算评价结果、发布评价结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及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更好地反映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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