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召开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研讨会
来源:能源处 日期:2021-12-31 16:16:00
为进一步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结合省情实际,科学制定《青海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12月29日,青海省统计局组织召开了青海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研讨会。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等14个部门、局属有关单位业务人员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回顾了“十三五”时期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五年来,在各部门的配合下,连续发布2016-2020年《青海省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圆满完成“十三五”时期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修订《青海省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青海省数据缺失处理方法》和《青海省绿色发展数据处理系统》,对评价结果开展分析研究,形成统计报告,指导市州顺利完成了此项工作。
会议介绍了《青海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修订情况。修订稿是在“十三五”《青海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征求各部门意见后初步拟定的。解读了修订稿中指标设置、数据来源、权数分类及数据缺失处理办法等内容,解答了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其中建议合理,符合省情的指标,积极采纳,对其中不予采纳的建议也说明了理由,要求各部门对个别指标进行再次核实,尽快报送核实结果。
会议要求,为共同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是督促和引导地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器”和“风向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做好2022年相关工作。二是严格把控数据质量。真实可信的数据是科学评价的基础,各部门在年度评价工作中,要高度重视数据质量。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审核数据。三是继续加强部门协作。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涉及部门多,内容范围广,各部门要按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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