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印发《规划》全面部署“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来源:统计执法监督局 日期:2021-12-20 11:46:0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依法治省会议精神,根据《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青海省《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青海省统计局制定《青海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各市州统计局贯彻执行。
《规划》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以增强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融合,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开创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为加快推进青海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规划》强调,到2025年,围绕“十四五”时期青海统计调查现代化改革目标,全省统计普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力度持续增强,“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素养持续提升,全社会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氛围有效形成。
《规划》要求,要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宪法、统计法法治宣传,广泛普及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鼓励法律志愿者、社会公众、作为统计法治社会宣传员主动参与普法活动,形成普法宣传声势,加大统计失信联合惩戒及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各级统计机构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要把法治观念强和素养好作为考察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要将有关人选学习掌握统计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考察和任用的重要内容,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下一步,全省统计系统将按照《规划》目标要求和具体任务,围绕“十四五”时期青海统计调查现代化改革目标,进一步把我省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推进,增强社会公众统计法治观念和依法统计意识,不断开创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为加快推进青海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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