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布2020年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
来源:能源处 日期:2021-09-14 11:12:00
2021年9月10日,青海省统计局、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在青海省统计局网站联合发布了《2020年青海省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公布了2020年度各市州绿色发展指数、排序和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至此,省统计局圆满完成“十三五”时期《青海省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发布工作。
2021年,省统计局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对照青海省统计局、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印发的《青海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开展了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在收集核实各项指标数据的基础上,测算和审核了2020年评价结果。
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在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下,对照《青海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进行实施,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评价。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53项评价指标。其中,前6个方面的52项评价指标纳入绿色发展指数计算;公众满意程度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青海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的抽样调查来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其调查结果进行单独评价与分析。
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不仅展示了当年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状况,还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同时也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市州可以根据评价结果有的放矢地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