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
来源:能源处 日期:2021-07-29 14:28:00
2021年,青海省统计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
一是发布年度评价公报。连续发布2016—2019年《青海省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编印2017-2020年《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读本》,完成“十三五”时期青海省市州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分析报告,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解读。
二是安排布置年度评价工作。3月下旬,省统计局组织相关部门及各市州统计局召开2021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会议,安排布置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讲解青海省绿色发展数据缺失处理方法、介绍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修订情况及数据质量审核方法,提出加强数据审核、加强沟通协调和规范数据报送的要求。
三是加强绿色发展统计方法制度研究。修订并印发《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完善数据缺失处理方法和数据处理系统,严格执行数据质量审核方法和报送流程,进行多人次“背靠背”测算评价结果,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准确、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四是建立数据对接制度。省直有关部门与市州相关部门建立了数据对接制度,确保省级数据与市州数据在统计口径、计算方法、数据来源等方面相衔接。
五是开展数据审核工作。7月27日,省统计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2021年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业务培训暨数据审核会议。会议介绍了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工作进展情况,强调部门工作职责,介绍年度评价数据报送和审核情况,讲解青海省绿色发展数据缺失处理方法。会议对各部门2020年青海省及各市州绿色发展统计数据进行了审核,对指标数据缺失情况进行了讨论,对缺失指标的属性进行了核实确认。通过数据审核,进一步夯实数据质量,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将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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