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统计局印发实施《青海省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及《青海省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启动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
两《规范》是结合青海实际,对国家统计局要求的具体化和再创新,具有适用性、必要性和延续性三个特点,主要围绕统计业务工作的基本内容,提出质量管控要求,强调统计信息化和统计法治建设内容,鼓励县级统计机构和企业进一步提升统计能力。前期为确保《规范》内容对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更具导向作用,配套的《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在实施中更具可操作性,省统计局广泛征求意见并赴基层调研,逐条修订不符合统计现状的内容,同时以《规范》内容为标准,梳理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的薄弱环节和重难点,为今后顺利实施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提供了参考。
今年,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水平提升,省统计局重点谋划规范体系,建章立制,使县级机构、企业和乡镇的统计活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为确保《规范》的有效落实,省统计局统筹部署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以市州统计机构考核县级统计机构、县级统计机构考核乡镇(街道)及联网直报企业为原则,三年一轮分步实施,将通过对示范单位进行通报、开展经验交流活动、督促整改、不断总结等形式,旨在健全县级机构、企业和乡镇统计内控机制,强化企业、乡镇统计主体责任,规范有序地开展统计工作,进而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净化源头统计生态,为我省统计事业的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