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结合典型案例抓好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
来源:机关党委 日期:2015-11-05 15:57:00
为认真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共产党员,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按照省委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和省纪委驻局纪检组、局机关党委的安排,11月4日,青海省统计局举办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报告会暨局中心组2015年度第18次集中学习扩大会,邀请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的主任杨志强为全局党员干部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
杨志强主任从《准则》和《条例》修订的理论和现实背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学习贯彻落实党内两部法规等四个方面,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青海省纪委查处的典型案例和反面教材及自己参与查办的省内部分违法违纪案件,为省统计局党员干部做了精彩辅导和答疑解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玫林主持会议并讲话。王玫林指出,中央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王玫林强调,省统计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坚决把《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一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做好三个结合:即与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紧密结合、与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本单位党员思想实际紧密结合。做到学而有思、学而有获,树立党纪党规“红线”不可触碰意识;二要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主动担责,带头尽责,真正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三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省纪委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与局党组共同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落实、共同承担教育的责任、共同承担预防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责任,党委定方向、目标、任务,纪委抓具体、措施、监督、落实,形成合力、压力、动力;四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用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全体党员干部共70余人参加了辅导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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