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扎扎实实有序推进
来源:人口处 日期:2020-04-15 17:41:00
自年初省政府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吹响和平时期最大社会动员——人口普查工作的号角。省统计局党组迅速行动,积极将国务院人普办、省政府相关精神落到实处,落到细节,扎扎实实压茬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
一、及时组建精简高效的日常工作机构
人口普查十年一次,涉及每一个自然人。为将国务院人普办,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精神、工作部署及时贯彻落实到位,科学有序组织全省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省统计局各处室克服工作任务多,人员少的难题,按局党组的要求,选派政治责任感强、组织能力强、学习能力强的人员成立省人普办,十余人集中办公的省人普办有序推进全省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展开。
二、积极制定科学全面的人口普查制度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十分庞大、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为组织好人口普查工作,省人普办借鉴历次普查和兄弟省市经验,提早谋划、统筹安排,制定了《青海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青海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青海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选聘培训管理办法》《青海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办法》《青海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等,为全面开展人口普查工作垫实基础。
三、认真学习系统全面的人口普查知识
守初心,担使命基础在于练好本领。为加强全体人员的组织能力、业务能力,省人普办业务组通过讲解、情景模仿演练、讨论交流,每天基本坚持2个小时的集中学习。在学习过程中一直强调“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书到用时方恨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积极督促每一个人加强学习,练好普查本领,勇担历史使命,全心全力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四、同心协力夯实普查数据比对基础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增身份号码项目,为部门行政记录和普查数据比对,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奠定了基础。省人普办为做好部门行政记录在人口普查中的应用工作,结合普查需求和部门行政记录情况,设计了近20张部门行政记录信息表,全面收集公安、卫健、自然资源、教育、民宗、民政、人社、外事、医保等部门户籍、居住证办理人员、育龄妇女生育情况、死亡人口火化情况、不动产登记、学龄人口等个案行政记录。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将于7月15日前完成主要行政记录的收集工作,于11月15日完成截止到普查标准时点的重点人群信息更新工作。
五、抓实抓细“两员”工作有依据有实招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其素质和责任心直接决定着普查数据质量。针对以往普查工作中出现“两员”素质差,责任心不足,难以有效管理的问题,省人普办在明确两员选聘、管理主体责任的同时,从人员选聘着手,强化培训管理,清晰职责权限出发制定了青海普查历史上最严的《青海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选聘培训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明文规定各单位选派的“两员”补考仍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并由原单位再派人员参加普查工作,由此产生费用由原单位承担。为保证“两员”队伍稳定,省人普办出实招、出狠招。一是建立“两员”基本信息管理档案;二是更换“两员”必须书面报请县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报备上级人普办;三是在全省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中对各市州“两员”工作进行重点考核。同时“办法”指出有关工作标准如低于国务院人普办制定的标准,则按国务院人普办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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