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准备阶段督查
来源:农牧处 日期:2016-07-08 16:35:00
根据省第三次农业普查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近日,省统计局副局长陈伟带领相关人员对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黄南州四个地区的湟源、互助、海晏、尖扎四县各级普查机构成立、普查经费落实、人员抽调、办公场所和业务准备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听取了各级普查机构的前期工作情况汇报。
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地区三农普经费基本能够保障,前期所需经费基本到位,县、乡两级普查机构全部成立,人员已抽。检查组深入乡(镇)及村实地考察走访,就现行农业统计流程与农业普查过程的区别、普查中可能会出现的状况、农业普查中农业生产季节性强,需要提前登记的项目等等,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详细了解情况。
陈伟副局长对被检查地区农业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给予肯定,他强调,农业普查是政府行为,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普查机构一把手要亲自谋划、精心指挥,协调好成员单位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确保农普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推进。二是要抓好任务落实。尤其是在人力、财力、物力上,要加大力度,确保及时足额到位。经费不足的要积极与财政、发改等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千方百计把农普经费落到实处,为下一步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三是要高度重视宣传。要结合国家的宣传工作安排,结合省情,细化宣传方案,部署到位,适时召开宣传工作会议,结合新闻媒体、电视电台广播、网络、手机推送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快做好青海省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一个“人人皆知、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做好近期工作。抓紧我省提前登记的各项准备。根据我省实际确定提前登记时间和地区,履行好报批手续,特别是要开展季节性强的涉农生产情况的调研,制定好我省提前登记方案,保证普查登记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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