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再安排再部署经济普查工作
来源: 日期:2014-02-20 10:31:00
2月17日,海西州政府召开全州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州下一阶段经济普查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分管领导,各地区经普办,以及海西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州政府副州长丁忠宝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各地区就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副州长丁忠宝充分肯定了各级普查机构做出的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准备工作。他指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进行的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我们可以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全州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全州经济家底和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普查工作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积极主动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他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加强督查检查,加大宣传力度,为经济普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要求,切实强化工作基础,规范普查程序,把握普查重点,强化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准确可靠。
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按照《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青海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细则》开展普查工作,普查对象要认真履行普查义务,主动提供真实情况。要做好保密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信息和资料,要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杜绝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违法行为,坚持防止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发生,营造良好的普查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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