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制定经济普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 日期:2014-01-03 15:42:00
筑牢底线思维 应对突发事件
青海省经济普查办公室针对“三经普”数据采集、上报、传输等手段发生重大变革可能带来的脆弱性和不确定性,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意识,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结合青海实际,制定了《青海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我省经济普查工作的影响,保证普查数据绝对安全、万无一失、有备无患。
一是成立省经济普查应急指挥组,统一领导全省经济普查突发事件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应急指挥组承担统筹协调和指挥处理全省经济普查工作中对普查工作构成重大影响以及对普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研究制定全省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总结分析全省经济普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职责。
二是按照“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要求,各市、州经普办成立应急指挥组。市、州经普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设联络员,负责接收省下达的应急工作指令,上报本地区的应急工作情况。如遇紧急、特急事件,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有序、有效的组织实施各项应对措施,力争把损失和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保障普查工作进度。
三是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明确了责任分工及应对办法。一是普查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事故;二是普查物资的安全储存发放及短缺物资的处理等。三是普查登记期间特殊事件的处理。如普查对象不配合普查登记、漏登单位普查的预防应急措施、普查员入户期间遇到技术性问题等各种情况,应急办法逐一作出了详细规定。
四是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PDA数据采集顺利进行。PDA在特殊环境下无法正常工作、资料加载、数据传输等环节发生大面积设备故障或由于网络环境制约无法实现PDA网上传输、在规定时间内难以完成登记的普查区或普查小区、普查区或普查小区的PDA(普查表)因暴雪等恶劣天气或其它意外造成全部或丢失等情况时,规定了相应的应急措施。
五是建立健全两项制度,促进工作有序推进。2014年1月至3月下旬,实行零事故周报制度,各市、州经普办逢周一上午10时前向省经普办报告前一周情况,严禁发生迟报、漏报、谎报、虚报、瞒报突发事件情况,延误事件处理的,将追究责任。《登记期间值班制度》规定,省普查办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随时掌握登记期间的突发事件和其他各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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