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来源: 日期:2013-11-18 15:26:00
一、建立健全了各级普查机构。制定细化了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成立了市、县、乡三级配套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现了普查工作机构对6个县(区)、96个乡镇、55个社区、1587个行政村的全覆盖,尤其是各县(区)以统计部门为核心,抽调人员全部到位,进入一线工作状态,建立了精干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将“三经普”纳入了2013年度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切实保障经费及时到位。以省对县转移支付的方式落实了县普查经费,截至11月15日,全市到位资金259万元。部分县还争取了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互助县和平安县各到位20万元,民和县和循化县各到位5万元。
三、积极开展了市级综合试点。成立了试点领导小组和机构,下发了《海东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综合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反复甄选,在平安县平安镇以乐都路社区为核心组织进行了试点;加强协调性,做好综合试点业务准备;突出操作性,努力提高综合试点培训效果,共培训普查骨干65人。目前各县积极进行试点,培训198人。
四、认真开展了单位名录资料收集比对工作。按省局和各部门联合下发的《共同做好单位比对工作的通知》和《配合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工作的通知》,积极主动向市工商、民政、编办、质检、税务等部门及有关行业收集名录资料,认真核实整理单位底册。全市初步核定普查小区1622个,核定普查对象50670个,其中联网直报企业218个,限下法人8662个,产业单位3524个,个体户37133个。
五、积极做好两员选聘工作。市县(区)两级普查办抽调到位普查指导员108人,乡镇抽调到位普查指导员298人、普查员1523人,社区抽调到位普查指导员62人、普查员196人。全市共抽调到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2126人。
六、循序渐进开展宣传工作。按照《青海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细化了市、县各级的宣传任务和主要活动,对各级普查办公室提出了量化要求。市普查办转发《关于开展青海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照片征集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征文活动的通知》,宣传工作逐步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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