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经普办与各县经普办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
来源: 日期:2013-10-10 08:42:00
海南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州经普办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海南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我州经济普查任务。近日,海南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与各县经普办主任签订了海南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
(一)签订责任、加强督办。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明确了各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的主体地位,将切实加强督查督办。
(二)内容详尽、目标明确。责任书的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和范围、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考核工作要求、奖惩处罚等四个方面。明确了各县经济普查机构在普查筹备阶段、业务准备阶段、业务培训与普查登记阶段、数据处理阶段、资料开发管理和总结表彰阶段等重大工作的目标责任及考核办法。
(三)严格考核、奖惩有据。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影响经济普查工作进度、质量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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