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变化分析
来源: 日期:2013-08-29 11:07:00
全国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逢年份末位数为3、8的年度实施。自2008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好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我市摸清底数、掌握总量,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提升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对象和内容
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为了摸清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更新建立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为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这次普查的对象是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户。普查内容为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度。
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同以往普查的主要变化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在普查重点、指标设置、清查摸底、数据采集、数据衔接、“两员”报酬等方面与前两次普查均有较大变化。
(一)普查重点不尽相同。此次普查重点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国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与第一次“查清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其规模、结构和效益等发展信息”、第二次“全面调查了解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国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基本情况”不同。
(二)指标设置不尽相同。前两次普查填报的表式分三类,一是普查通用表,二是专业普查表,三是部门普查表。填报的内容“三上”单位(指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在年报基础上增加了部分指标,“三下”单位有50多项指标,个体户填报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等指标。此次普查以搞清基本单位为主,摸清服务业、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底数,辅之以其他必要的内容:“三上一房一重”(指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和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单位在“一套表”联网直报基础上增加企业组织结构调查和能源消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产品产量品种等必要内容;为减轻企业和普查员负担“三上一房一重”以外单位由原50余项指标减少至20余项;个体户只登记从业人员数和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经营支出和雇员支出等经济指标采取抽样调查方法获得。
(三)清查开展方式不同。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中,针对清查和普查提出“清查和普查登记一次完成,普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以提高普查效能,减轻基层负担”,采取编制核查单位底册的方式替代清查。前两次普查中清查工作在正式普查前先行开展,单位清查摸底和普查登记分两阶段开展。
(四)绘图、数据采集方式不同。此次普查提出了“两个全面”的要求,即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全面建立和使用普查区电子地图,全面使用PDA采集数据”。在数据采集上提出“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采用手持电子终端数据采集设备(PDA)和电子地图,实现普查数据的采集、报送、处理等手段的自动化、电子化,提高普查的信息化水平”。我市普查区电子绘图、应用已在二经普、六人普实施,统计电子地图地理信息系统也日臻完善。而使用高德平台绘制我市的电子地图则还有许多未知的问题及尚需做大量的工作,要及早实施。前两次普查是传统纸介质普查表数据采集。这一变化不仅增大了普查的经费投入,还带来了设备稳定性、专业技术人才、网络传输、程序运行、数据保密等诸多问题,都可能给普查工作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五)经济普查与常规统计的衔接不同。此次普查对“三上一房一重”企业数据与专业统计年报的关系是“年报代普查”,各专业的专业统计年报仍按照常规的企业“一套表”渠道正常开展。前两次普查中,是“普查代年报”,各有关专业以经济普查数据作为本专业的统计年报数。
(六)“两员”报酬要求不同。此次普查明确指出“地方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而前两次经济普查中没有提及“两员”劳动报酬的事项。
三、西宁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点工作
针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变化和以往普查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从夯实经济普查基础入手,本着早谋划、早安排、早动手的工作思路,为更加有利于开展普查,应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取得领导重视。在经济普查中,要恰到好处地将普查通过政府行为体现出来,要充分发挥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作用,只有各级政府重视经济普查工作,才能做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各级经济普查机构人员要随时向领导汇报本地区的普查工作情况及进度,对普查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纠正,得到领导的支持。一个地区领导越重视普查工作,社区、村普查工作人员积极性越高,普查员抽调、聘用越顺利,普查经费保障越到位。
(二)加强普查宣传。宣传工作要围绕经济普查的全过程、阶段性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开展宣传,把握好准确性、及时性、灵活性等原则。经济普查由于普查对象的特殊性,主要对象是企、事业(行政)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而没有涉及到普通的居民,因此,在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时要充分考虑这一特殊性。在宣传的内容上,主要是要解决普查对象的顾虑问题,重点宣传普查的目的和为普查对象的保密法律责任。最大限度争取普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使普查工作深入人心,从而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如何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动员社会大众关注、理解和参与经济普查,是搞好普查的重要环节,也是进行宣传工作的难点。
(三)做好普查员选调、聘用工作。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两员”)的选聘是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普查数据真实、有效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两员”选调已成为现今普查的难点及关键环节,一是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作为基层部门,日常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本身人员少,无法满足普查的需要。二是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无法从社会招聘普查人员。三是抽调单位的“两员”存在单位领导不理解普查、不支持普查,随意调换“两员”以及指派做普查以外工作的现象。同时对“两员”的管理由于缺乏有效制约,存在“两员”工作不认真现象。
各级经普办必须有一支业务能力强、能实战的精干普查队伍。“两员”要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熟悉普查区(普查小区)情况,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有一定的经济、财务、统计基础知识;能进行计算机和手机的操作,准确填报普查表;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普查指导员尽量由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干部担任,普查员可由在校大学生、企业统计人员、社区、村干部担任。“两员”选聘后,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两员”,杜绝不参加普查培训就上岗现象。
(四)加强督查考核。要确保全市普查按照《西宁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度安排表》和相关文件要求整体推进。督查能够及早发现各区县在普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进度缓慢的地区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早做出普查工作要求并对在普查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存在问题给予指导和纠正;能够增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力度,督促各地普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强化普查考核。普查考核是保证普查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市、区县要将经济普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普查的推动作用,考核结果既是衡量各地区普查工作质量的基础,也是评优的依据。
(五)确定核查单位底册。核查单位底册是搞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一环,对普查数据质量的控制、普查登记的有效实施至关重要。一是收集整理部门数据。市、区(县)经普办向同级具有单位审批、登记职能的部门收集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资料。要按照统一格式要求收集部门数据,只有这样才能进行有效比对。二是单位比对。以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和登记注册号为关联,比对部门数据和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生成核查数据库。三是生成核查单位底册。根据普查登记前联网直报企业年度审核结果,在核查数据库中标注联网直报企业;选取部分字段,生成核查单位底册。
(六)做好普查培训。在所有的普查中,经济普查的涉及面和工作量未必是最大的,但经济普查的业务培训工作是技术含量最高的,也是难度最大的。它涵盖的行业多,表式多、指标多、指标间的关联关系多,要真正做好普查培训并非易事。从以往普查中得出,业务培训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普查数据结果的成败,“两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又参差不齐,因此在培训过程中要讲清指标的含义、数据的来源,不能赶进度、走过场,对某些重点指标,则要反复地讲,只有这样“两员”才能接受和掌握。培训结束时,要对普查的目的,“两员”的职责、权力,普查表的填写,不同法人单位须填报的普查表种类进行考核。同时,在培训时也要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正面引导广大调查对象做好普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营造如实提供普查资料的良好氛围。
(七)需注意的几点情况。一是普查工作要早谋划、早安排、早动手,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有些工作是在抢时间抢进度,安排工作要给工作的实施留有一定的时间。二是市、区两级要确定专人进行答疑解惑。以往普查有答复不一,导致存在数据补录现象,对没有形成文件的普查要求、规定,不得实施。三是要能够及时把市、区县的有关规定及普查信息向乡镇办、社区及普查员反馈。以往普查由于最新的普查工作要求不能及时反馈到普查员,造成普查员对工作质量要求不明确,该做的工作未做到位。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