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县乡三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面组建完成
来源: 日期:2013-07-15 15:30:00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青政〔2013〕30号)精神,切实组织实施好海南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海南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海南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南政〔2013〕23号)。根据文件要求,海南州各级政府和统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州、县、乡三级人民政府牵头,组建成立了第三次全国经济领导普查小组,由各级人民政府主管统计的领导担任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县统计局及乡(镇)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州,县统计局主管业务的副局长担任,乡(镇)一级的办公室主任主要由乡政府主要领导兼任。
海南州、县、乡三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本地区第三次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以便高质量地完成本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