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骆惠宁对进一步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复查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来源: 日期:2010-11-14 14:39:00
11月9日,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向省人民政府专题汇报了青海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阶段工作整体情况,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和采取的八项措施。
省委副书记、省长骆惠宁作出重要批示:“福顺,请安排办公厅转发《报告》,在按语中要求各地务必加强领导,有针对性解决问题,确保此次人口普查登记工作质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徐福顺批示“很好。感谢各位普查员。赞同有关工作措施”。并批示“速请海瑜同志办”(省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姚海瑜)。
11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将《青海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转发各州(地、市)、县级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通知》指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省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有力督导,广大公众密切配合、全力支持,新闻媒体热心宣传、积极造势,普查工作者夜以继日、辛勤奉献,我省入户登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战果。但同时,流动人口、出生、死亡人口登记难,普查员出现畏难情绪等困难和问题,也影响了人口普查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希望各有关方面坚持科学普查、依法普查,努力把普查工作做好,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这次人口普查任务”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将入户登记工作作为人口普查最关键和核心的环节,妥善解决好入户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入户登记数据的准确和完整,圆满完成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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