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采取三项举措保障人口普查摸底和登记工作
来源: 日期:2010-09-30 09:05:00
青海省人口普查办公室提前谋划入户摸底和普查登记期间工作,采取三项举措,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保障普查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制定《青海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员依法普查公开承诺书》,规范普查员入户登记行为,要求普查员签定《依法普查公开承诺书》,牢记承诺、践行承诺、兑现承诺。承诺事项主要有六项,即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弄虚作假,按照普查工作进度安排,认真完成普查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宣传人口普查工作,消除调查户的思想顾虑;做到持证入户调查,确保调查户的信赖与合作;入户时衣着整洁,言行举止礼貌周全;遵守保密制度,对调查户的资料予以保密。
二是制定《青海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上门登记预约单》,预约入户摸底和普查登记的时间、联系方式,并告知公民有如实提供普查资料的义务,普查员将对申报的资料严格保密,消除普查对象疑虑,自觉自愿地配合人口普查。
三是省人口普查办公室和省公安厅联合对配合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工作作出安排。明确职责,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口普查工作中的安全保障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普查登记阶段在社区、居委会和特殊地区配备民警协助入户登记,减少入户阻力,保障登记顺利进行。对人口普查对象违反《全国人口普查条例》,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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