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业务培训会在西宁召开
来源: 日期:2009-05-06 14:51:00
5月5日,青海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业务培训会在西宁召开,来自全省8个州(地、市)经普办领导及业务骨干、省经普办有关人员约40余人参加了会议。青海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陈伟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青海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兰生主持。
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陈伟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首先要提高认识,充分理解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的重要性。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评估普查质量、校准普查结果的最重要手段,是检验全省各地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措施,是衡量经济普查成果的重要标准,各地经普办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抽查办法的要求完成好此项工作。其次要明确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的目的。通过数据质量抽查:一是发现问题,促进一些带有普遍性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二是为评价和审定全省普查数据提供参考依据;三是起到宣传、教育、警示作用,增强大家提高数据质量的意识,树立普查数据质量第一的观念。四是起到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和相互借鉴的作用。各位抽查成员都是各地经济普查的业务骨干,经过交流学习,交叉互查,对自身的优缺点有更深的认识,有利于改进自身的工作。五是为迎接国家对我省的数据质量抽查打好基础,做好准备。最后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各级普查办都要充分准备,要严格按照抽查办法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去实施,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二要严守工作秘密,普查小区名单必须到普查表存放地后才能拆封宣布,抽查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泄露抽查的结果、比较的结果和普查登记的内容。三要实事求是,做到入户访问,如实填报。四要统一部署,分头实施,各抽查组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不走过场。五要做好抽查工作总结。
会上,省普查办业务人员对数据质量抽查办法中的各种表式的填写、数据抽查程序等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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