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保险业抓好“四落实”确保经济普查质量
来源: 日期:2009-04-28 16:13:00
自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以来,省保监局根据青海省经济普查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自始至终抓好“四落实”,圆满地完成了普查各阶段的任务。截止目前,全省共211家保险机构普查表全部填写完毕并上报省经济普查办公室。
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省保监局领导高度重视,从四个方面抓好经济普查工作:一是抓好机构落实,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组织领导,青海保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青海保险业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并设立普查办公室。同时,要求各保险机构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抓好人员落实,明确工作职责。青海保监局将第二次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列为2008年、2009年的重点工作,要求各保险机构抽调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组成本单位的普查工作小组,明确时间步骤,落实责任到人。三是抓好培训落实,确保数据质量。为确保普查工作质量,青海保监局积极派员参加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培训,并组织内部普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经济普查的业务技能,统一了普查统计指标的口径,确保了普查数据的质量。四是抓好方案落实,严格操作程序。针对普查工作“点多、量大、面广、时间长”的特点,青海保监局根据《青海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并结合青海省保险业实际,制定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青海保险业实施方案》,将普查工作划分为准备、普查表填报、普查数据处理评估上报和普查工作总结四个阶段,对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限等做出详细的规定,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了普查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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