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省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的通知
来源:政法处 日期:2016-06-24 11:15:00
青统办[2016]76号
各市、州统计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增强统计执法检查能力,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加快推进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依据《青海省统计系统推广“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在各市、州统计局,省局相关专业处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确定,刘尧年等45位同志为全省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成员,现予公布。
一、青海省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名单
刘尧年 车延琴 杨秀芳 颜代友 艾卓玛措 仇丽娟 徐荣山 王文虎 李芳 龙浩 梁红 李莉 李耀红 仝伟 高平 常敏 杨贵元 谢芬兰 彭海萍 周涛 沙鹏洲 马小花 李萍 郭宝娇 任晓宁 王建军 刘彦琪 马笑瑛 严作良 杨春霞 吴桂花 马秀英 郝正军 李艳侠 龙梅 邰欣 李尚成 段永全 孙彬 张胜 王学华 陶忠 王宗寿 东周才让 李毛才让
二、统计执法骨干职责
1.正确、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统计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进行统计法治宣传、统计执法工作;
2.参与本省统计违法案件的直接检查、核实工作,对其负责的检查核实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不断提高自身统计执法水平,认真参加本省统计执法培训。
三、执法骨干的培训和使用
省统计局将每2年对统计执法骨干进行集中培训,不断增强执法骨干的法律素质和统计执法能力;全省执法检查案件和直接核查案件查处将抽调统计执法骨干实施。省统计局将加强对统计执法骨干的管理,连续两次未参加执法培训,不服从抽调参加统计执法检查或直接核查,未有效履行职责的,将被取消统计执法骨干资格。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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