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以法治力量护航统计事业行稳致远
来源:政法处 日期:2025-01-08 02:34:00
以法治力量护航统计事业行稳致远
青海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宁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对统计监督等统计基本职能予以充实,对统计调查、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等统计基本制度予以补充完善,对统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予以强化,必将为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统计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深刻领会新修改统计法重大意义,全面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组织领导
道路决定命运,旗帜锚定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下,中央先后印发多部事关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此次新修改统计法,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形成法律制度,旗帜鲜明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充分表明了党的领导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中的统领性、全局性、决定性地位。青海统计部门将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自觉把统计法治建设放在全面依法治国这盘“大棋”中去定位、谋划和落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统计部门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青海统计植根于青藏高原独特地域,良法善治的统计工作新境界新格局正在成为全省上下推进依法统计的共同信念,我们深感在新时期抓好统计工作核心一条就是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好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才能有效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准确把握统计监督实践内涵,强化防治统计造假刚性约束
统计监督是政府统计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集政治性、法定性、专业性于一体。中央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对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及标本兼治统计造假问题作出全面部署。新修改统计法将“加强统计监督”写入立法目的,并在总则中整条款增加“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在立法层面将统计监督放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战略全局中进行谋篇布局,能够有效破除束缚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向心力合成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也实现了由“统计法律法规体系”到“统计法治体系”的实质性根本性转变。从青海近年来的统计工作实践看,加强统计监督与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本质上和逻辑上的一致性。我们通过开展多轮省级统计督察、周密组织统计执法检查、逐步建立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大日常数据质量核查力度、严肃查处个别地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一体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在维护统计数据的“第一道关口”和打造捍卫统计法治的“最后一道防线”方面,形成了一些标志性、关键性的成果,全省统计法治建设在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思维,切实发挥统计数据基础作用
坚持统计法治思维,就是要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遵循统计工作规律,监测评价经济发展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全面客观冷静分析经济形势,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发挥统计数据温度计、晴雨表、风向标作用,切实发挥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统计数据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统计数据造假损害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严重背离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是扭曲的政绩观在经济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新修改统计法规定,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并增加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规定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针对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情况失察行为增加法律责任和兜底性规定。这些新规定新内容,既是对过往一段时期内推进防治统计造假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更是对统计法治建设规律的全新认识。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近年来,青海统计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统计工作人员运用实施统计法、社会公众普遍知晓统计法的良好统计工作环境正在逐渐形成。随着新修改统计法的颁布实施,青海统计人必将初心不改、矢志不渝,以只争朝夕的奋斗精神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保持定力、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新篇章展现统计担当、贡献统计力量。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