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单位工资统计调查方案(试行)(2008年统计年报)
来源: 日期:2009-02-05 09:37:00
私营单位工资统计调查方案
(试行)
(2008年统计年报)
青海省统计局制定
2008年10月
目 录
一、总说明 ……………………………………………………………………………………3
二、报表目录 …………………………………………………………………………………4
三、调查表式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Ⅰ701表)…………………………………………………………5
(二)综合年报表式
私营单位工资情况(Ⅰ702表) ……………………………………………………6
(三)基层年报表式
私营单位工资情况(Ⅰ703表) ……………………………………………………7
四、附录
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情况综合表甲栏分组目录 ………………………………8
一、 总 说 明
(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和我省工资统计工作,以适应统计调查体系综合配套改革,为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监测、调控工资分配格局及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科学依据,国家统计局决定将现行工资统计范围扩大到全部私营单位。为此,特制定《私营单位工资统计调查方案》(试行)。
(二)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为辖区内全部私营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单位和私人投资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非企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三)调查对象
本制度的调查对象为:在被调查单位工作并领取工资的全部就业人员,包括本单位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四)调查项目
1、被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法人单位代码、法人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行业代码、联系方式、登记注册类型、开业成立时间、营业状态、执行会计制度类别等9个项目。
2、被调查单位中的全部就业人员人数、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
(五)调查时间
被调查单位在2008年全年的就业人员及工资发放情况。具体调查指标的时间范围为:
(1)就业人员期末指标为2007年12月31日24时和2008年12月31日24时;
(2)工资总额为2008年1-12月累计数。
(六)指标计量单位
调查表中就业人员指标以“人”为计量单位,工资总额指标以“元”为计量单位,平均工资指标以“元”为计量单位,均保留整数位。
(七)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采取全面调查的方法。
(八)调查的组织实施
1、组织指导。调查的组织指导工作、培训和问题解答工作由省、州(地、市)统计局负责。
2、数据采集。调查数据采集工作由县级统计局负责,县级统计局负责对调查的法人单位调查表的发放、收集和录入。
3、数据的汇总和评估。数据的汇总和评估工作分别由州(地、市)、县(市、区、行委)统计局负责。
4、调查数据的上报。各州(地、市)于2009年2月27日以前报省统计局。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省统计局。
二、报表目录
表号 |
表名 |
报告 期别 |
填报范围 |
报送单位 |
报送日期 及方式 |
页码 |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 ||||||
I701表 |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
年报 |
辖区内全部私营企业法人单位,以及私人投资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非企业法人单位 |
各州、地、市统计局 |
|
5 |
(二)综合年报表 | ||||||
I702表 |
私营单位工资情况 |
年报 |
辖区内全部私营企业法人单位,以及私人投资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非企业法人单位 |
各州、地、市统计局 |
2月27日 电子邮件 |
6 |
(三)基层年报表 | ||||||
I703表 |
私营单位工资情况 |
年报 |
辖区内全部私营企业法人单位,以及私人投资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非企业法人单位 |
|
各州、地、市统计局自定 |
7 |
三、调查表式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表 号: I 7 0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8)135 号
200 年 有效期至:2009 年 6 月
01 法人单位代码□□□□□□□□-□ |
02 法人单位名称: | |||||||||||||||||||||||||||||||||||||||||||||||||||||||||||||
04 行政区划代码 □□□□□□-□□□-□□□ |
06行业代码 □□□□ | |||||||||||||||||||||||||||||||||||||||||||||||||||||||||||||
05联系方式
| ||||||||||||||||||||||||||||||||||||||||||||||||||||||||||||||
08登记注册类型 □□□ 171私营独资 172私营合伙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 ||||||||||||||||||||||||||||||||||||||||||||||||||||||||||||||
11 开业(成立)时间 □□□□年□□月 | ||||||||||||||||||||||||||||||||||||||||||||||||||||||||||||||
12 营业状态(限企业填报)1 营业,2停业(歇业),3 筹建,4 当年关闭,5 当年破产,9 其他 | ||||||||||||||||||||||||||||||||||||||||||||||||||||||||||||||
13 执行会计制度类别 1企业会计制度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9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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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县级统计部门负责填报,数据取自经济普查名录库。
本表审核关系:
1.法人单位代码为9个字符,不能含有0-9或A-Z(大写)之外的任何字符。
2.行政区划代码长度须为12个字符,并与国家标准的全国行政区划代码一致。
3.行政区划代码12位地址码中,第1位和第2位不能同时为0;第3位和第4位不能同时为0;第5位和第6位不能同时为0;第7位、第8位和第9位不能同时为0。并且除了第7位为4或5或6的以外,第10位、第11位和第12位不能同时为0。
4. 邮政编码为6个字符,不能含有0-9之外的字符。
5、行业代码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代码(4位小类码)一致。
6.登记注册类型不能含有表中所列171-174取值以外的任何字符。
7.执行会计制度类别不能含有1、2、3、9以外的任何字符。
(二)综合年报表
私营单位工资情况
表 号:I 7 0 2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7)135 号
计量单位:个、人、元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有效期至:2009 年 6 月
指 标 名 称 |
代码 |
单位数 |
单位就业人员 |
|
工资总额 |
平均工资 | |||
2007年年末人数 |
2008年年末人数 |
2008年平均人数 | |||||||
|
#女性 |
|
#女性 | ||||||
甲 |
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甲栏分组目录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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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统计上岗证号: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基层单位平均工资若小于7000元或大于10万元,请审核基层表内的相关数据并予以确认。
2、本表由各州、地、市统计局报送。
3、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全部私营单位。
4、各州、地、市报送时间为年后2月27日,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5、在第十九个行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分组中,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三个行业数据应为0。
(三)基层年报表
私营单位工资情况
表 号:I 7 0 3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7)135号
单位法人代码□□□□□□□□-□ 计量单位:人、元
单位详细名称: 200 年 有效期至:2009 年 6 月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本年实际 |
甲 |
乙 |
丙 |
1 |
一、2007年年末人数 |
人 |
01 |
|
其中:女性 |
人 |
02 |
|
二、2008年年末人数 |
人 |
03 |
|
其中:女性 |
人 |
04 |
|
三、2008年平均人数 |
人 |
05 |
|
四、工资总额 |
元 |
06 |
|
五、单位数 |
个 |
07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统计上岗证号:
本表指标解释:
1、年末人数:分别指2007年12月31日和2008年12月31日实际在本单位中工作,并从本单位领取工资的全部人员,包括单位聘用的港澳台或外籍人员等。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2、2008年平均人数:指2008年内每天实际在本单位中工作,并从本单位领取工资的全部人员,包括单位聘用的港澳台或外籍人员等。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也可采用简单计算方法,即:每月实际发放工资人数之和/12。开工不足一年的企业按一年计算。
3、工资总额:根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1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资金来源,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以何种形式支付,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应为各类单位在代扣代缴本单位就业人员应缴纳的各种税费款及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之前的全部工资总额。国统办字[1999]106号《关于印发1999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中规定,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纳入工资统计。
本方案中,工资总额总计指标是单位发放给在本单位工作的全部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四、附 录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情况表甲栏分组目录
总 计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1、私营独资 2、私营合伙 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二、按企业和非企业分组 1.企 业 2.非企业 三、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一)农、林、牧、渔业 1.农 业 2.林 业 3.畜 牧 业 4.渔 业 5.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采 矿 业 1.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3.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4.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5.非金属矿采选业 6.其他采矿业 (三)制 造 业 1.农副食品加工业 2.食品制造业 3.饮料制造业 4.烟草制品业 5.纺织业 6.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7.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8.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9.家具制造业 10.造纸及纸制品业 11.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12.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13.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4.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5.医药制造业 16.化学纤维制造业 17.橡胶制品业 18.塑料制品业 1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0.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1.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2.金属制品业 23.通用设备制造业 24.专用设备制造业 |
25.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26.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7.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8.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29.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0.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2.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五)建 筑 业 1.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2.建筑安装业 3.建筑装饰业 4.其他建筑业 (六)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铁路运输业 2.道路运输业 3.城市公共交通业 4.水上运输业 5.航空运输业 6.管道运输业 7.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8.仓 储 业 9.邮政业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2.计算机服务业 3.软件业 (八)批发和零售业 1.批发业 2.零售业 (九)住宿和餐饮业 1.住宿业 2.餐饮业 (十)金融业 1.银行业 2.证券业 3.保险业 4.其他金融活动 (十一)房地产业 其中:1.房地产开发经营 2.物业管理 3.房地产中介服务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租赁业 2.商务服务业 (十三)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续表
1.研究与试验发展 (1)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2)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3)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4)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5)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2.专业技术服务业 其中: (1)气象服务 (2)地震服务 (3)海洋服务 (4)测绘服务 (5)技术检测 (6)环境监测 (7)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 3.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4.地质勘查业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水利管理业 2.环境管理业 3.公共设施管理业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1.居民服务业 2.其他服务业 (十六)教育 其中:1.初等教育 2.中等教育 3.高等教育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卫生 2.社会保障业 3.社会福利业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新闻出版业 2.广播、电影、电视和音像业 3.文化艺术业 4.体育 5.娱乐业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其中:(1)中国共产党机关 (2)国家机构 (3)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4)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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