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政法处 日期:2024-12-24 07:04:00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总体部署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大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发挥局党组在统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动态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制定年度法治建设要点和工作任务。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坚持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健全“三重一大”科学决策制度及岗位风险点防控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第三方专家作用,通过制度来规范、通过制度来推进、通过制度来巩固、通过制度来完善统计法治建设,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始终有章有法、依规依矩推进。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治理行动。聚焦执法监督主动性不强、能力水平不高、工作不规范及保障不到位四个方面,认真组织开展了全省统计系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全面提升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规范依法行政。一是逐步完善法律体系。着眼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积极推进《青海省统计条例》立法工作,通过意见征求、实地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确保立法工作科学有序。二是自觉规范权力运行。紧紧围绕“民主科学、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要求,健全“三重一大”科学决策制度及岗位风险点防控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第三方专家作用,落实责任制追究,不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主动坦诚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优化服务供给。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准确衡量各市州推进高质量发展成效。撰写《近十年来民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综述》《市州、省直部门、工业园区和县(市、区)2023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结果报告》,配合建立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指标体系、民族自治州统计季度及年度报表等,不断扩大政府部门统计数据定制化需求。编印《青海统计年鉴》《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全国及全省“两会”统计资料手册,高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对外咨询服务,及时满足党政领导、机构部门和社会公众多样化信息需求。四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国家宏观决策和人民群众需要,在做好经济形势分析的同时,强化统计新闻宣传。截至目前,召开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2次,向省“两办”报送信息130余篇,统计信息网发布信息1300余篇,统计微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229组238条。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编发《新中国成立75周年系列报告》,认真挖掘统计数据亮点,积极引导社会预期,传播经济发展正能量成效持续显现。
(三)公正严格行政执法。一是加快队伍建设步伐。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统计干部培训力度,举办国家执法证考试培训班和全省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持续加强全省统计执法力量和执法业务能力。二是打好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组合拳”。聚焦统计督察重点,对海北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实地督察,期间共调阅文件资料3400余份(册),对56名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开展个别谈话34人(次),对35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召开座谈会2次,实地调研4个乡镇(街道),初步核实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件,并移送省纪委监委核实处理,严厉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压态势持续保持。三是强化统计法治宣传。结合新修改的《统计法》,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坚持“四个面向”广泛开展统计法纪法规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高校、进社区、进乡村“六进”活动,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统计法治专题讲座20余次,覆盖2000余人。
(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一是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大力优化政务服务,推行“五个一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应进必进,编制统计部门2024年权责清单目录,并在门户网站公布。二是深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应用。认真做好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对接,强化办事大厅窗口及“一网通办”平台受理、办结情况全方位监管,形成评价、反馈、整改和监督全流程闭环。三是打造诚信统计环境。全面加强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印发《2024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逐月对统计系统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开展信用评价,将12家企业新增列入全省统计系统诚实守信“红名单”,推动更多调查单位参与诚信统计建设。
二、存在问题
统计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统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尚不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信息化建设步伐有待提速,“以案释法”工作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这些短板将在今后工作中重点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思路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狠抓“关键少数”。坚持党组法治领导,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推进行业立法。加快《青海省统计条例》立法进程,确保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发展进程相适应。三是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权力责任清单,完善监管机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刚性约束落实到位,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四是严格行政执法。强化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着力提升统计督察效能。持续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五是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宪法》《民法典》和新修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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