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统计执法监督局 日期:2023-02-20 14:40:00
2022年,省统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根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完善专题研究、专人负责、专班推进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逐个细化抓落实,确保部署有效贯彻、政令畅通无阻。一是积极推动《监督意见》落地生根。中央印发《监督意见》后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我省贯彻落实中央《监督意见》办理工作建议,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学习传达中央《监督意见》文件精神和国家统计局贯彻落实《监督意见》视频会议精神,将国家统计局《监督意见》贯彻落实通知第一时间转发各市州、局属各单位,掀起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两办印发的《监督意见》及全国统计系统贯彻落实《监督意见》视频会议精神的热潮。为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意见》在我省落实落细,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省统计局成立文件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完成《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调研起草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组织实施。二是深入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优化能源核算方法,全面实施“青海省地区能源核算数据在线处理系统”,进一步夯实数据质量,为推动能耗“双控”向碳“双控”转变打好基础。规范原料用能统计,健全原料用能统计台账。加大服务业统计改革力度,启动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工作,按季度试编服务业生产指数。修订印发全省“三新”经济统计监测制度,有序开展“三新”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电子商务、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统计监测。制定《青海省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试行)》,全面、准确反映我省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发展状况。三是加大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抓住统计督察整改的契机,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制定统计质量管控工作指导手册,严把基本单位、工业、能源、投资、商贸、农业、服务业、社科、劳动工资等专业入库退库、数据审核、数据核查、数据评审关口,实施全过程管控。建立防惩统计造假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统计监督“利剑”作用,坚决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完善省级统计督察人才库,扎实开展国家统计督察移交有关违法问题线索执法检查工作,紧密结合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行动,由表入里,抓点扩面,持续深入推进统计督察各项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聚焦督察反馈,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将统计督察整改作为防惩统计造假的重要契机,按照国家统计局督察青海省和青海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全力推动两个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计督察意见反馈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研究整改方案,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及时成立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委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省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省有关部门及市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过程。有关地区、部门建立党委 (党组)主要领导负责的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形成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 靠前抓、责任单位具体抓、以上率下、分级负责的整改工作合力。省统计局把抓好统计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省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班子成员任副主任,统计执法监督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纪委)牵头负责具体推进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形成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督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会议,及时研究整改中出现的问题困难,部署推动整改工作。省统计局组织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处室负责人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主动认领整改责任。健全局班子“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分工推进相结合的“双保险”机制、“限时整改”效能机制、“挂图作战”推进机制、“明查暗访”督查机制,形成上下贯通、责任到底、合力攻坚的责任落实体系。围绕督察反馈青海省的4方面14条具体问题和移交的3条问题线索及青海省统计局的4方面12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有关地区和部门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压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制定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及时跟踪整改进展,狠抓关键措施落地。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加强过程管理和整改督导。组成4个督导组,深入海西州、海北州、黄南州、海南州、果洛州,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走访调研企业等方式,持续督导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整改任务清仓见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筑牢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法治防线
始终坚持依法管统依法治统,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持续巩固。一是不断完善统计执法机制。推动各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防惩统计造假机制,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分别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整改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着力提升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统计数据质量,我局与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建立名录库更新制度,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不断完善。二是高位推动专项纠治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和我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的既定安排,坚持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积极争取纪检监察部门支持,聚焦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等顽瘴痼疾,深挖细查,做到问题发现查处无死角、全覆盖。动员省发改、工信、住建、农业农村、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开展自查自纠,并在年初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专项工作基础上,再次对2017年以来的文件及做法开展清理,共自查12285份文件资料,清理并纠正15份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做法。三是强化统计执法工作。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开展执法检查,通过重点检查、“双随机”检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核查等方式,对全省4000多家企业(单位)进行数据核查,256家企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行政处罚35件,对3家单位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员进行约谈并通报,有力震慑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持续落实统计违规干预记录制度,向国家统计局及时上报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每月对全省统计系统统计人员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信用评价,营造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丰富宣传传载,全力营造依法治统新环境
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将普法与依法管统治统工作紧密结合,以党政领导、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为重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一是面对社会大众,广撒网。为切实加大对我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助力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6月28日,2022年“联合国中小微企业日”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在新宁广场举办,省统计局积极参与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展示、宣传资料发放以及现场答疑等方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讯、微信、微博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方法的了解。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广场、社区、企业、农村在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展板等宣传物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向社会大众解读公民在政府统计工作中享受的合法权利和应尽义务。二是面对重点群体,深耕作。针对领导干部,开展“送法上门”活动。省政府常务会议举办统计法治专题讲座。讲座邀请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有丰,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了解读辅导。为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与统计法治意识,省统计局局长尚玉龙、副局长康玲分别在青海省委党校“第7期新任职厅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和“第8期新任厅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为学员讲授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同时省统计局分别赴海西、海北州委党校、青海开放大学为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班作统计法律主要内容及中央相关文件精神专题讲座。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学习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解读》读本2300余册。针对调查对象,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持续印制发放《致全省企业(单位)负责人的一封信》,明确了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及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源头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在“青海统计”微信公众号开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专栏,及时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分享到各乡镇(街道)和各专业调查对象的工作群,进一步拓宽调查对象学习《统计法》的有效途径。充分利用业务培训会、下沉调研、实地走访企业、执法检查等契机,以多种形式针对性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面对统计人员,严要求。局机关内以中心组专题学、领导带头学、交流研讨学等多种学习教育形式,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着力增强统计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对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中央重要文件的知识测试。开展各级统计机构负责人撰写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署名文章,并在当地主流媒体发表。举办全省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够到位。个别地区和部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有待加强,学习传达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汇编》等文件精神不够及时深入,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有待加强。基层统计执法力量薄弱,部分地方统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统计执法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有效履行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职责。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省统计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对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聚焦全省重大战略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树立法治思维,优化工作理念,强化手段措施,不断提高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统水平。
(一)聚焦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强担当
高质量完成统计督察整改后续各项任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 “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分步实施;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以国家统计督察意见反馈整改为契机,强化抓手,以“钉钉子”精神把整改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聚焦创新普法拓展渠道、出精品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利用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平台等新媒体,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统计法宣传新形式面向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传播法治好声音,激发正能量;适时通报曝光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三)聚焦统计法治建设抓规范、强保障
继续将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相结合,严肃查处违法干预统计数据行为,严格监督检查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情况,有力破解影响统计数据质量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提升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努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四)聚焦队伍建设提高素质、补短板
把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硬朗的统计执法监督队伍作为大事、要事来抓,积极构建市级专门执法监督机构和县级专职执法人员组成的执法体系,选优配强执法检查人才库,关心和重视统计执法人员的培养锻炼和成长进步,继续提供必要的学习培训机会,全面提高执法能力,真正做到能执法、会执法,成为维护我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的中坚力量。
(五)聚焦省级督察履行职责、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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