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局办公室 日期:2017-11-20 11:12:00
2017年省统计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四个转变”新思路,严格按照青海省2017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和台账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推动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制定了《2017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要点从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以提高数据质量为首要职责,采取不同措施建立健全依法治统制度、深化统计法治宣传、强化执法检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遏制统计数字上腐败,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扎实的法治保障。
2、明确工作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制定了《省统计局2017年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台账》,台账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科学决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细化为23条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处室、责任处室、和可检验成果,并在年底进行检验考核。
3、签订责任书,认真履行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党风行风建设,牢固树立统计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公开透明,切实改进统计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统计系统执行力,制定了《行风建设承诺书》。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代表本地区、本单位向省统计局递交了统计行风建设承诺书,做出了加强和推进统计行风建设的庄严承诺。积极推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制定了《2017年统计行政执法责任书》局长侯碧波与8个市(州)统计局局长签订了《2017年统计行政执法责任书》,并要求市(州)统计局与县级统计局签定统计行政执法责任书。在全省统计系统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分头抓,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4.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法治工作。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完善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健全统计监管体系。在《青海省统计系统推广“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基础上,制定了《青海省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根据依法监管、统筹安排、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统计领域监管模式,规范执法行为。同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编制统计信用目录及时在“信用青海”公示双随机抽查单位结果。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我省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在征求省直28个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制定了《青海省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5.编制清单,规范执法管理。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目标,依据新修订颁布的《统计法实施条例》对原有的统计行政权力清单44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规范,重新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单”明确规定了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频率、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并在青海统计信息(内外)进行了公示,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6.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加大惩戒力度。一是按照《2017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双随机” 对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的18个区县118的家企业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同时完成了五证合一建设领导小组抽取的13家企业的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加大惩戒力度,全面遏止统计上弄虚作假。对去年查处的21家统计违法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行政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的10名责任人依法追究了行政责任;对严重统计违法的5家企业将在“失信企业平台上”予以公示。三是防微杜渐,开展统计行政约谈。根据《青海省统计行政执法约谈制度》对发生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所在地区的2个市州、2个县的政府领导和统计局负责人依法进行了约谈告诫。
(三)创新普法宣传,拓展普法效果
7.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一是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引领示范。编印《领导干部统计知识读本》,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向全省县以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发送,同时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发送给省委各常委、各副省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8个市州党委政府领导;二是加强了调查对象的宣传教育。向全省“四上”企业和项目单位发放《致全省企业单位负责人一封信》。在一封信中将统计法中领导干部的三个不得和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及建立健全统计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的力度,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的内容告知企业和项目单位领导,以及将《联合惩戒备忘录》中的23条惩戒措施以一封信的方式一并寄送给全省近3000家联网直报企业和项目单位负责人。三是利用微信微博发送《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解读,刊登统计法律法规知识10余条,四是制作了题为统计“亮剑”在青海的微视频,将统计法的有关内容及法治统计取得的成效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宣传;五是借势宣传,利用全省综合治理宣传、青海省法治宣传条例颁布实施5周年活动等进行统计法宣传,发送宣传册和宣传资料2000份;六是积极与省政府法制办协商,共同印制统计法治宣传折页,发送给省级各部门和各级统计局、法制办;七是积极与省委组织部协商沟通,省行政学院在2017年第47期县处级公务员培训班上安排统计法律法规教学课程。10月11日,省统计局副局长康玲同志在省行政学院作了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
8.加强统计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局党组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抓好领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截止11月党组中心组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会10次,同时为进一步强化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11月17日举办了全省统计局长法治培训班,全省54个市州县统计局长参加了培训,局长侯碧波亲自讲解了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先后为玉树州、海西州、海南州和共和县、贵德县统计局的统计人员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人员达800人。三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举办了全省执法骨干培训班,培训班详细讲解了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处罚种类、执法程序、执法检查技能、法律文书制作及有关专业主要统计指标检查取证的方法等执法程序,为了增强实际效果对近几年的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采用互查互评和调阅查看的方式进行,从案件主体程序合法性、证据确实充分性、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性开展了评查,执法人员在横向互查中取人之长、在纵向点评中查找差距,互相探讨交流、互相释疑解难。
二、存在的问题
省统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统计工作的推进不平衡;二是执法队伍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18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将在省委、省政府和依法治省办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统计执法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1.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对《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使其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和遵守、执行意识,增强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统计工作难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其维护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强化执法监督,规范统计执法检查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执法督查制、行政过错责任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等制度,增强行政执法效果,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3、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有效遏制统计上的腐败。按照我局制定的“双随机实施细则”,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从联网直报平台和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依法开展统计监督检查。
4、加大统计违法惩戒的力度。一是加大企业统计失信成本,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在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二是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对于核实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努力做到公开约谈;三是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责任人要严肃查办处理。
5.创新依法行政思路,不断增强统计服务意识,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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