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快讯第14期: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成效显著
来源:能源处 日期:2024-03-11 11:19:00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和青海考察期间提出“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重大要求,为青海能源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青海清洁能源产业快速发展
青海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立足优势资源,以规划、政策、基地、项目、企业五位一体格局推进清洁能源快速发展,清洁化的电力生产有力推动了青海一次能源生产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一)清洁能源产业基地建设稳步推进。近年来,青海不断培育壮大清洁能源产业,聚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一是“沙戈荒”基地加快建设。近三年,争取了国家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2343万千瓦新能源陆续并网,第一批并网800万千瓦,第二、三批项目陆续开工建设。二是两个新能源基地纳入国家规划。2023年,青海海南州戈壁基地和海西州柴达木沙漠基地9250万千瓦新能源纳入国家规划布局方案,份额占全国的20%。三是黄河上游水电基地持续扩大。2023年,李家峡水电站5号机组扩机项目安装单机容量4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一台,正式投产发电。青海玛尔挡水电站750千伏云杉变电站全站设备带电运行,这是我国在高海拔地区建成投运部署无人机主动反制系统的750千伏超高压变电站。羊曲水电站设计最大坝高150米,最大坝长354.66米,堆石坝填筑总方量为406万立方米,圆满完成大坝填筑。
(二)清洁能源装机达九成以上。截至2023年底,全省电源总装机5497.08万千瓦,其中:火电396.94万千瓦,水电1304.51万千瓦,太阳能2560.36万千瓦,风电1185.28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5107.94万千瓦,占总装机的93%,当年新增清洁能源装机980.88万千瓦,较2022年底增长23.77%。新能源装机规模达3745.64万千瓦,占总装机的68%,新能源发电量首次超过水电成为省内第一大电源。清洁能源装机占比、新能源装机占比、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保持全国领先。
(三)清洁能源发电量快速增长。2023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清洁能源(水、风、太阳能)发电量713.44亿千瓦时,占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比重为81.6%,比2022年提高0.2个百分点。清洁能源中的新能源(风力、太阳能)产业增长较快,发电量达到335.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占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比重达到38.4%,比2022年提高3.8个百分点。其中:风力发电量123.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太阳能发电量212.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青海在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清洁能源消纳问题急待解决。青海理论可开发的光伏资源达35亿千瓦,风力发电7500万千瓦以上。目前开发率不足1%,可开发资源居全国前列,潜力巨大。随着省内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增长,就地消纳和外送仍然受到限制。2023年,青海风电利用率92.8%,低于全国平均值4.5个百分点。光伏发电利用率91.4%,低于全国平均值6.6个百分点。近几年,青海年均累计弃风率达10%以上,弃光率达15%左右,是全国新能源消纳问题最突出的省份之一。
(二)低上网电价影响投资发展。2023年,青海电价是市场化交易价格,上网电均价0.25元/千瓦时,太阳能发电上网电价0.19元/千瓦时,低于全省0.37元/千瓦时的燃煤电价,与燃煤电价存在负差价,没有完全体现“绿电”价值,低上网电价严重影响企业投资积极性,影响清洁能源规模建设,导致清洁能源项目收益率下降,制约了青海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
(三)电源结构性问题不容忽视。青海清洁能源在时间和空间分布上不是很均衡,储能设施相对不足。电力供需“夏丰冬枯、日盈夜亏”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冬季晚高峰有时会出现供电不足的现象。风电、光伏新能源发电量不断增加并网后,随机、间歇、波动等特性带来的振荡问题对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产生显著影响,水电调节目前已发挥到最大限度。另外,近些年不同的月季度,黄河来水量变化较大,青海境内黄河上游各电站水电生产受到影响,调峰调节时煤电经常未满负荷运行,煤电企业亏损较严重,经营情况不佳,上网电价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煤电企业纾困面临诸多难处。
三、几点建议
下一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要求,我省将继续加快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就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青海多元消纳,持续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配置、调控能力。青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推动早日开工建设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谋划启动第三条特高压外送通道前期工作,并推动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尽快并网发电,尽早建成投运玛尔挡、羊曲水电站,推动柴达木沙漠基地格尔木东、冷湖夜间风电项目建设,有序安排并网消纳项目,形成就地消纳与外送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完善新能源价格相关政策。国家层面细化相关指导政策,持续优化电价政策,充分发挥电价引导作用,确保新能源发电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青海相关部门可考虑以不推高省内平均购电价格为原则,研究并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结算基价调整,按照近年来青海燃煤发电基准价,在保证低电价优势的基础上,保证新能源企业合理收益,保障新能源可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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