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快讯第12期:2022年全省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类交易额占比超六成
来源:服务业处 日期:2023-03-02 11:03:00
2022年,全省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的交易额呈现快速增长态势,通过全国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产生的交易额实现平稳增长。
一、六成以上自营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额实现增长,服务类交易额成倍增长、占比提高
2022年全省纳入统计的18个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额41.61亿元,比上年增长52.3%,有11个平台交易额实现了正增长,占全部平台的六成以上。按交易内容分,商品类交易额16.61亿元,比上年下降13.6%,主要是受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等平台商品交易额下降的影响。服务类交易额25.0亿元,比上年增长2.08倍,占总交易额的60%以上,比上年大幅提高,主要是小鹿医馆等平台交易额增长的带动。按交易对象分,对单位和对个人交易额都呈现较快增长趋势,其中单位交易额占全部交易额的七成以上。对单位交易额30.48亿元,比上年增长68.2%,主要是受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等平台交易额增长较多的带动;对个人交易额11.13亿元,比上年增长21.0%,主要是受小鹿医馆、西宁中油燃气等平台交易额大幅增长的带动。
二、通过全国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的服务类交易额比上年快速增长
国家统计局反馈数据显示,2022年青海省用户通过全国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的交易额为571.0亿元,比上年增长6.8%。按交易对象分,对单位交易额为401.0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对个人交易额为170.0亿元,比上年下降12.9%。按交易内容分,商品类交易额305.0亿元,比上年下降3.7%;服务类交易额266.0亿元,比上年增长22.2%,占青海省全部交易额的46.6%,比上年提高了5.9个百分点。
注:根据互联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统计范围为: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拥有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及年交易额1000万及以上的其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本省平台不包括《重点网上交易平台》名单中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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