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快讯第58期:前三季度全省平台交易保持平稳 服务交易占比过半
来源:服务业处 日期:2022-11-01 13:39:00
2022年1-3季度,全省自营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额和我省用户通过全国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产生的交易额同比基本保持稳定。
一、本省自营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呈现对个人交易额保持增长和服务交易额占比高的特点
2022年1-3季度,全省纳入统计的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共18个,其中四上企业平台11个,其他平台7个。1-3季度实现的交易额为20.96亿元,同比下降1.1%。交易额增长的平台有西部优先、小鹿医馆等7家平台,下降的有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阳光青海等10家平台。按交易对象分,对单位交易额13.5亿元,同比下降9.2%,主要是受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等平台交易额下降较多的影响;对个人交易额7.46亿元,同比增长17.8%,主要是受西部优选、西宁王小井等平台交易额大幅增长的带动。按交易内容分,商品类交易额10.39亿元,同比下降8.2%,主要是受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等平台交易额下降较多的影响。服务类交易额10.57亿元,同比增长6.9%,主要是受小鹿医馆等平台交易额增长的带动。服务类交易占总交易额的50.4%,占一半以上,比上年同期比重提高3.8个百分点。
二、通过全国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交易额同比降幅收窄
国家统计局反馈数据显示,2022年1-3季度,我省用户通过全国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的交易额为389.5亿元,同比下降5.9%,降幅较1-2季度收窄了2个百分点。其中:按交易对象分,对单位交易额为255.2亿元,同比下降3.1%;对个人交易额为134.3亿元,同比下降10.7%。按交易内容分,商品类交易额216.7亿元,同比下降8.2%;服务类交易额172.7亿元,同比下降2.8%。
注:根据互联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统计范围为: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拥有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及年交易额1000万及以上的其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本省平台不包括《重点网上交易平台》名单中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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