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快讯第40期: 法人单位迅猛增长 企业主体地位突出
来源:普查中心 日期:2022-08-24 10:12:00
2021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省法人单位较“十三五”开局之年增量显著,实现“十四五”时期良好开局。
一、法人单位迅猛增长
2021年,全省共有法人单位124158个,较2016年增加58921个,增长90.3%,年均增速达13.7%。年均增速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7109个,较2016年增加12598个,增长2.79倍,年均增速达30.6%;建筑业9616个,较2016年增加6998个,增长2.67倍,年均增速达29.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204个,较2016年增加2222个,增长2.26倍,年均增速达26.7%。
二、企业主体地位突出
2021年,全省企业法人单位86868个,较2016年增加45721个,增长111.1%,在全部法人单位数中的比重由2016年的63.1%提高到2021年的70.0%。占比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3942个,占27.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4784个,占17.0%;建筑业9617个,占11.1%。村委会、事业单位、机关、民办非企业和居委会在全省法人单位中的占比稳中有降,较2016年分别下降3.1个、3.1个、2.2个、0.4个、0.3个百分点。
三、规上单位支柱作用明显
2021年,全省规上单位共计3284个,较2016年增加587个,增长21.8%,占全省法人单位数的2.6%。全省规下单位120874个,较2016年增加58334个,增长93.3%,占全省法人单位数比重达97.4%。规上单位数量和增长速度虽不及规下单位,但对经济的支撑作用突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全省规上单位营业收入占全部单位比重为70.3%,高于规下单位40.6个百分点。
四、东部城市群引领发展
2021年,东部城市群法人单位88496个,占全省法人单位数的71.3%,较2016年增长103.7%,高于全省法人单位数同比增速13.4个百分点,GDP、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全省的占比分别达62.9%和55.6%。环湖地区、三江源地区、柴达木地区法人单位数分别为13100个、11227个、11335个,占全省法人单位数比重分别为10.6%、9.0%、9.1%,较2016年分别增长51.2%、83.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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