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快讯第23期:2021年青海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068元
来源:人口处 日期:2022-06-07 15:13:00
2021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068元,比上年增加3759元,同比名义增长8.1%,增速比2020年回落8.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2021年青海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7%。
分行业门类看,私营单位全部18个行业门类中,有8个行业的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91617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1190元,制造业59021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83倍、1.22倍、1.18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教育36388元,农、林、牧、渔业40083元,住宿和餐饮业41400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2.7%、80.1%、82.7%。
从增长速度来看,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金融业、制造业、采矿业,增长率分别40.4%、15.1%和12.9%。有一个行业负增长,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速下降2.6%。
2021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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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2021年 |
2020年 |
名义增长率 |
合计 |
50068 |
46309 |
8.1 |
(一)农、林、牧、渔业 |
40083 |
35823 |
11.9 |
(二)采矿业 |
58485 |
51793 |
12.9 |
(三)制造业 |
59021 |
51299 |
15.1 |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57948 |
57850 |
0.2 |
(五)建筑业 |
55695 |
50173 |
11.0 |
(六)批发和零售业 |
49416 |
45866 |
7.7 |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54599 |
56057 |
-2.6 |
(八)住宿和餐饮业 |
41400 |
38630 |
7.2 |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4856 |
49084 |
11.8 |
(十)金融业 |
91617 |
65253 |
40.4 |
(十一)房地产业 |
44320 |
41141 |
7.7 |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5201 |
44177 |
2.3 |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61190 |
59219 |
3.3 |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42150 |
41662 |
1.2 |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41516 |
39831 |
4.2 |
(十六)教育 |
36388 |
33843 |
7.5 |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
48906 |
47590 |
2.8 |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43020 |
39187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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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官网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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