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5.56亿元,同比增长6.7%。按规模分,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零售额339.35亿元,增长0.3%;限额以下单位(个体户)实现零售额496.21亿元,增长11.6%。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69.26亿元,同比增长6.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66.31亿元,增长6.8%。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59.16亿元,同比增长7.0%;商品零售776.41亿元,增长6.7%。
从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看,粮油、食品类增长0.7%,服装、鞋帽、针纺织类增长16.7%,化妆品类增长2.2%,金银珠宝类增长8.0%,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0.1%,汽车类同比下降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