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为了及时、完整地向省政府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统计信息,特制定了《青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研究落实,指定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3月9日
统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统计数据和统计政务工作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四项基本条件,现详列拟公开的政府统计数据和政务工作信息内容如下:
一、机构.职能.队伍
(一)省政府统计机构:机构设置;统计职能;
1、队伍建设
(1)党建工作:学习;宣传;教育;纪检;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2)工、青、妇组织与群众团体:
(3)人事工作:干部管理;人事管理;技术职称管理(含省局和系统内外);老干部管理;
(4)行政管理:行政规章制度;政务管理;财务制度;审计制度;后勤服务;
2、机构沿革与领导人变更
3、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
(二)系统统计机构:机构设置;
1、系统统计队伍
2、系统统计职称
3、系统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
4、乡镇街道政府统计组织
(三)调查队机构:机构设置;机构沿革;体制改革;
1、干部队伍
2、统计职称
3、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
(四)部门统计机构
(五)统计学术团体
1、学会组织
2、学术活动
二、政务公开
(—)领导讲话
(二)工作动态.近期要事
(三)通知.简报
(四)检查.巡查.督查
(五)统计大事记
(六)机关文件
1、青统字文件(可上网文件)
2、青统办文件(可上网文件)
3、其他文件(可上网文件)
三、统计制度.方法
(一)经济统计
1、农业统计: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方法;(下同)
2、工业统计
3、物资能源统计
4、建筑业统计
5、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统计
6、国内商业统计
7、对外经济贸易统计
8、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二)社会科技统计
1、劳动工资统计: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方法;(下同)
2、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
3、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统计
4、科技统计
5、旅游业统计
6、社会统计指标体系
(三)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
1、国民收入核算:核算标准;核算制度;核算方法;(下同)
2、综合财政统计
3、投入产出核算
4、国民生产总值核算
5、地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四)普查
1、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普查制度;普查程序;(下同)
2、经济普查
3、农业普查
4、其它普查:“三江源”基础数据普查;
(五)抽样调查
1、农产量调查:抽样调查标准;抽样调查制度;抽样调查方案;(下同)
2、农村住户调查
3、城市居民生活调查
4、人口调查
5、劳动工资调查
6、物价调查
7、非公有制经济调查
8、批零住餐调查
(六)专项调查:调查范围;调查方案;
(七)统计监测
1、妇女儿童监测:监测体系;监测制度;监测方法;(下同)
2、小康监测
3、贫困监测
4、畜牧业监测
四、统计数据
(一)统计报表进度数据
1、工业统计:月报;季报;年报;(下同)
2、物资能源统计
3、建筑业统计
4、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统计
5、国内商业统计
6、对外经济贸易统计
7、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8、国民经济核算统计
(二)抽样调查数据
1、农产量调查:抽样调查数据;(下同)
2、农村住户调查
3、城市居民生活调查
4、人口调查
5、劳动工资调查
6、物价调查:月报;
7、非公有制经济调查
(三)普查数据
1、人口普查:公报数据;成果应用;(下同)
2、经济普查
3、农业普查
4、其它普查:“三江源”基础数据普查;
(四)专项调查数据
1、工业:调查数据;成果应用;(下同)
2、能源
3、交通运输
4、固定资产投资及
5、外经外贸
6、人口(含劳动力)
7、科技
(五)统计监测数据
1、妇女儿童监测:监测数据;成果应用;(下同)
2、小康监测
3、贫困监测
4、畜牧业监测
五、统计资料
(一)资料汇编
1、对比资料
2、地区资料
3、其他资料
(二)统计调查与分析
1、调查报告
2、分析研究报告
3、地区分析研究报告
(三)统计信息发布
1、统计快报:月度;季度;半年;年度;
2、统计公报
(1)年度公报
(2)普查公报
(3)调查公报
3、统计报告
(四)统计文献与刊物
1、青海统计年鉴
2、青海统计
(五)统计知识?图片新闻
六、统计管理
(一)统计法制建设
1、国家统计法律法规
2、地方统计法规规章制度
3、部门统计法规规章制度
4、普法工作
5、执法检查
(二)统计基础建设
1、州、地、市、县统计基础建设
2、统计信息化建设
(三)统计教育
1、继续教育
2、业务培训
七、统计文化建设
(一)职业道德建设
(二)精神文明建设
(三)统计文化建设
八、统计科研.论坛交流
(一)基础研究:课题研究报告;
(二)应用研究:成果研究报告;
(三)学术交流:经验交流;
九、咨询服务
(一)统计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提供综合处、法规处、档案室、资料室电话号码);
(二)视频点播:(直接实现网上播放)
十、成立“信息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要职责之一是:(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上和目录,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年度报告;(二)把《条例》融入统计业务工作,不断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省局和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三)分解、细化工作流程,实行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到人。
十一、充分利用网络资源
信息办公室统一管理青海统计信息网,通过优化组合,强化职能,办好网站,为进一步做好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青海统计信息网要在办好内网的基础上,办好外网,增强为党政领导服务和为社会公共服务的功能,做到信息更加实用、更新更加快捷、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更加有效、用户更加满意。建立各级统计信息网站交流机制,通过网站之间的“互动”、“联动”和“联办”,彰显“精品”信息栏目,淘汰劣质无用栏目,加强信息网络动态维护,形成有影响、有品位的青海统计信息网站群。
十二、完善统计新闻发布制度
规范统计信息的发布方式。综合处为全局唯一统计新闻发布单位,主管局领导为统计新闻发布人,负责向全社会发布年度、季度统计报告、重大的省情省力普查及重要专项调查报告,在省主要报刊发布有关统计数据资料,组织安排新闻媒体采访事宜。
十三、建立政府公开信息的评议、审核制度、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和发布信息保密审查制度
(一)建立统计政府公开信息评议制度。由局信息办公室组织统计公开信息评议工作,上报评议报告。
(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文字数据的“三级”审核把关制度。一是把好公开信息报送单位自查、自审关;二是综合处和信息办公室对各单位(包括基层)报来政府公开信息进行复审;三是公开重要信息由主管局领导审核签发。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与监管,理顺系统内、外关系,搞好信息工作衔接。
(四)加强政府公开网络信息的安全保密系统建设。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安全保密工作规定,严格规范统计信息网络的安全认证、防火墙和病毒防治、入侵检测与漏洞扫描、安全审计与监控等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和文电信息安全制度,确保统计信息网络安全。
(五)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认真执行《条例》、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信息公开规定,建立和完善统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规则及办法,完善统计信息公开报送考核制度。
十四、设立信息公开方式和查阅场所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确定每年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的详细内容及时间表,建立向社会定期公布统计信息制度。
2、向社会公布统计相关知识。如:进度数据、预计数据、定案数据的属性等,满足资料使用者“及时性”和“准确性”两方面的要求。公布统计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和搜集数据资料的方法、制度及法律依据,以增加统计工作的透明度,使统计数据资料的使用者更好地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资料。
3、挖掘统计信息资源,扩大信息服务领域,丰富信息产品供给,主动提供各类信息服务。对各专业报送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整合、优化和重组,使之成为能满足不同需求对象的“品牌”信息产品。
4、健全信息咨询服务制度。向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的统计数据资料由综合处“一个窗口”对外。省有关领导和部门所需有关专业统计数据,由专业处抄送综合处审核认定后统一提供。
5、确定省统计局档案室、资料室向社会提供有关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