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须知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24-09-19 09:18:00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应当填写《青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下列方式向青海省统计局提出申请:
一、信息公开受理工作机构
青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
受理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43号(邮政编码:810008)。
现场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71-6302916。
传真:0971-6306972。
二、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在青海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在线填写《申请表》后,提交申请。
2.信函申请。
收件人:青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收件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43号(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1-6302916。
邮政编码:810008。
注意:请在邮寄信封左下角标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时间以到达的时间为准。
3.当场申请。
申请人可到青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填写《申请表》,并当场提交。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1.详细、真实、准确地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证件等信息。
2.尽可能详尽、准确地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如提供政府信息名称(标题)、生成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相关线索。
3.一张申请表只填写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如申请人未能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申请,可能因申请不符合法律要求或申请不明确等原因而导致申请被退回或无法及时得到处理等情况。
四、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如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青政办〔2021〕10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青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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