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300000150003531/2025-00199发文字号 :青统字[2021]46号
发布机构 :政法处公文时效 :是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1-08-12
各市、州统计局,局各专业处:
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及时准确反映我省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为省委、省政府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切实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适应统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数据质量评估过程的管理和监督,青海省统计局修订了2019版《青海省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青海省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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