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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局办公室发布日期:2015-08-20字号: 打印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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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5-08-20

青海省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省统计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省统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省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省统计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  省统计局2014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三、  省统计局2014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  省统计局2014年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省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海省统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全省统计工作,拟订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地方性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经济指标的考核监控。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审查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标准,管理全省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三)负责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统一组织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固定资产、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和工资、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非公有制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省统计数据库体系,依据国家标准和运行规则,统一管理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 

(八)协助管理市(州、地)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人数  人,其中在职人员153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83人。 

  

  第二部分  省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省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统计局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省统计局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3850.58万元,比2012年收支总决增加18.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一)收入总计3331.9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35.81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8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利息收入、社情民意调查、房屋维修费等  

3、上年结转516.1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 

(二)支出总计3850.5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5.45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0.8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30.5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结转下年73.6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 

二、关于省统计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省统计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85.45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8.09%2014年决算数比2013年增加313.18万元,主要原因:2014年人员经费增加及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2014年省统计局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0.86万元,占    22.7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30.58万元,占3.46%;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5.45万元,占73.7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拨款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余和结转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里机构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只在基本支出之外未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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