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纵深推进依法统计 依法治统
来源:政法处 日期:2024-12-17 00:49:00
11月28日、12月13日省统计局应邀分别为青海省监狱管理局“监狱企业统计业务培训班”、海北州委党校“海北州乡镇党政正职进修培训班”作统计法治讲座。
讲座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介绍新修改《统计法》的修正背景、重大意义,对新修改统计法增加的三条和修改的21条条款进行详细解读。重点对新修改《统计法》关于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的统计职责职权的法律规定,以及新增加的领导干部“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等必须严格遵守的“七个不得”,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八个不得”法律底线、统计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做了讲解,强调新修改统计法对加强统计信息共享、改进统计调查方法、为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对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统计信息需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处分条款规定,详实列举党政领导干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政务处分和党纪责任,通过全国及省内通报的领导干部干预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分析,进一步阐述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学员们表示新修改统计法注重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的管理和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授课内容深入浅出、贴近实际、针对性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把统计数据质量的法定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努力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
省监狱系统分管统计工作领导、统计员,海北州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6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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