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杰翔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学习讨论会议相关精神,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举措,压实责任,省人普办着重从七方面落实落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一、加快推进普查户口整顿。省人普办积极与省公安厅通力合作,全力做好户口整顿工作,为正式普查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户口整顿基本消除应销未销,一人多户的情况,掌握以普查区为单位的常住户籍人口、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口信息。在普查摸底工作开始前将户籍人口资料整理下发到普查工作人员手中,确保全省户籍人口一个不漏。
二、细致做好区域划分和绘图。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是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确保普查登记不重不漏、完整覆盖的重要手段。目前,全省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受到基层统计部门正全面开展脱贫普查登记工作,以及基层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影响,进展较为缓慢。下一步省人普办将严格按照人口普查方案和区域划分、地址编码和地图绘制工作细则对全省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切实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
三、突出抓好“两员”选聘培训。“两员”是人口普查源头数据的采集者,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普查数据质量。按照国务院人普办要求,省人普办将积极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沟通,协助县级人民政府足额选聘符合条件的“两员”。省级综合业务培训工作已完成对国家人普办相关领导及各兄弟省市的试讲,并取得了认可。下一步省人普办将开展对市县两级业务骨干的培训,力争达到人人学懂学通普查方案及各项工作细则,并从考核优秀者中选定培训教员,全面认真高效开展“两员”培训工作。
四、切实做好部门行政记录的收集整理使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增身份号码,为部门行政记录在人口普查工作中有效利用搭起了桥梁。目前省人普办已收集了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青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扶贫开发系统建档立卡人员的行政记录个案信息,其他行政记录收集工作正有序推进。省人普办在做好依法保密的基础上,将组织力量对部门行政记录进行分析、整理,并制定科学、合理、有效使用行政记录的相关方法,让行政记录大数据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充分发挥应有之作用。
五、全面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动员。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需要每一个住户、每一个家庭的配合与支持。近期,省人普办将组织召开全省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快手等新媒体的全方位、多角度、多层级的宣传,力争形成人人知晓普查,积极配合普查的社会氛围。
六、全力做好人口普查现场登记。10月11-31日,全省3万余名“两员”将一户户敲开住户家的门,开始摸底工作,了解人口大数。11月1-15日普查员将再次敲门登记,询问登记人口和住房等有关情况。11月16-30日,普查指导员将第三次敲开全省10%的住户家的门,登记涉及就业、婚姻生育和住房情况等方面的普查长表。10-11月现场登记工作好坏直接决定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届时省人普办将组织力量分赴全省45个县(市、区、行委)指导现场登记工作。
七、着力加强普查全程数据质量控制。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行史上最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在国务院人普办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让自我检查普查工作质量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问题消灭在国家审核验收之前成为常态,严格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高标准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并按要求对摸底、现场登记、行职业编码工作开展质量验收,对上一阶段质量验收不过关的县(市、区,行委),不整改到位,达到验收标准,绝不允许带着问题开展下一阶段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