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海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4月08日 来源:普查中心 【字体:

 青经普办〔2023〕11号 

各市、州,县(区、市、行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经普办的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7月开展青海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安排1名负责普查区划分的同志按照附件要求组织区、县人员参加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工作。 

  二、请各县(区、市、行委)安排1至2名熟悉辖区单位分布情况的人员,按市、州经普办同志安排的时间到省经普办参加普查区划分工作。 

  三、请各市、州将参加此项工作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于2023年6月30日下午18时前统一报送至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在西宁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联    人:孙银宇  

  联系电话:0971—6306143   18095785650 

          箱:472738817@qq.com 

  


        附件:青海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工作计划表 

                     

    青海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附件:青海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工作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