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统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政法处 日期:2020-03-03 15:46:00
2019年省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引领,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根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公开公正、执法严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统计文化,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坚决遏制统计数字上腐败,为推进全省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政治学习,强化责任担当
1.为了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统计工作,印发了《青海省统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和《青海省统计局2019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对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及省“两会”精神,巩固 “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成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安排,截止目前,党组中心组共开展集中学习26次,专题研讨5次。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决策,积极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党的十九大描绘了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贯彻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3.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党章和国家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宣传《宪法》《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使统计系统党员干部始终绷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这根弦,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统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要结合具体工作岗位学法用法、遵法守法、宣法讲法,强化规则意识和权利意识,引导全社会自觉履行统计法定义务,健全统计法律规范,加强统计法治监督,强化统计法治保障,全面提高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5.执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今年召开统计法制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与各州(地、市)统计局长签订统计行政执法责任书》和《统计行风承诺书》从统计法制建设、普法宣传及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提出要求,将依法行政纳入全省统计系统综合考核范围,切实推进全省统计法制建设。
(二)建章立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统
1.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制定《青海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青海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等规章制度,强化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和问责制,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增强行政执法效果。
2.推进依法行政,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完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三)强化宣传,全力营造依法治统新环境
1.加强面向各级领导的统计法治宣传。一是邀请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毛有丰来我省授课。5月22日,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毛有丰在省政府常务会做了法治专题讲座。二是订购《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辅导读本,向全省市、州、县和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党政领导寄送300本。持续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作为普法宣传的关键,为领导干部学习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依法领导统计工作提供了参考。
2.加强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教育。一是为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建立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的长效机制,向全省企业(单位)负责人持续寄送《致全省企业(单位)负责人的一封信》1万份。二是在省经普办召开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程序培训会、固定资产投资处举办的投资领域统计业务培训会及果洛州统计局举办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班等统计局系统内举办的培训会上结合各专业内容讲授了统计法律法规、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为参会代表绷紧了“依法统计”这根弦。三是积极参加局机关5月28日开展的第一期 “干部讲堂”活动,“干部讲堂”中讲授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3.以警示教育为引领,形成依法治统的良好统计生态。5月17日组织召开全省统计部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全省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部署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4.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推动依法统计深入人心。把普及宪法和党内法律法规知识作为“12·4”国家宪法日和 “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的重要内容,利用统计微信、微博、统计信息网、中国信息报、青海普法网站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灵活的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制度方法的了解。
5.做好报送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工作,每季度收集整理统计法治案例两篇,并报送至省司法厅。
6.积极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和答题考试,全局有140名干部参加了学习和考试。
7.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以宣讲中央一号文件为契机,向平安区沙沟乡侯家庄村村民宣传普及宪法及统计法律法规,向3000户联网直报企业发送了《致企业(项目)单位领导一份信》,宣传了统计法律知识。
(四)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1.3月29日在西宁举办全省统计局长及执法骨干培训班。培训班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讲授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结合近期国家统计局通报的部分地区统计违法案例中调查、处理、移送等程序及包庇纵容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剖析,并重点强调其中的利害关系。各市(州)、县(区)统计局局长、执法骨干及省统计局相关处室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2.9月24日,组织开展了2019年国家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为保证考试质量,统计执法监督局在考前围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统计执法实务、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对参考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使考生对统计理论和统计执法检查实务有了更深入的理解。2019年国家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全省统计局系统共32人顺利通过考试。
3.10月30日,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在西宁举办面向各市州、县(区)统计局、局属相关处室统计执法骨干人员培训班,就我省统计法律法规汇编和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进行系统的培训,有效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和流程,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
(五)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严惩统计违法行为
1.为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推进依法统计,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按照 “双随机”抽查办法依法对63家企业及项目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32家统计违法企业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2019年上半年对国家统计局直接查处和省统计局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中30名责任人依法追究了相关责任。
2.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对所有统计违法案件进行通报。一是对2017年西宁市大通县统计违纪违法案件、2018年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园区海东工业园区格尔木工业园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及国家统计局直查的海东市平安区西宁市城东区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统计违法案件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向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六)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019年我局按照国家统计局、省委政政府的要求,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治台账和整治工作进度表,确立了五大类、30项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治内容、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截止目前,30项整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并对中央巡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帐》,逐一落实整改工作,现已经全面完成。
(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建立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从今年开始逐月开展对全省统计从业人员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信用情况评价工作。把防范统计造假责任直接下移,形成高压态势,让统计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戒。
2.建立违规干预企业独立上报台帐,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帐填报工作,对违规干预活动全程留痕,记录在案。
3.严格规范地做好行政审批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统一组织、明确分工,加强管理、规范审批,全程追踪、优质服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审批条件,公开审批标准,完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为地方和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做好服务。
4.弘扬诚信文化,运用多种手段开展统计领域诚信文化宣传和教育培训,对守信和失信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及时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及选定树立的典型推送至省信用平台。
二、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0年,省统计局将在巩固完善现有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紧扣局党组重点统计工作思路,树立法治思维,优化工作理念,强化手段措施,不断提高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统水平,继续把普及《宪法》和《党章》作为普法宣传的根本,依托12.4《宪法》宣传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年日,开展广泛宣传。
(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惩统计违法行为,追究违纪违法案件责任
1.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有效遏制统计上的腐败。认真落实《青海省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按照双随机原则,前置执法关口,强化事中监管,有计划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不断扩大执法检查覆盖面。
2.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严守“四条红线”,严惩统计上的腐败,对统计上严重违法的企业按照《青海省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规定在“信用中国(青海)”网站进行曝光警示。
3.加大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全省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处罚、追责、约谈、曝光强有力的手段,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政治生态打下坚实的基础。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全面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强化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完善措施办法,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扎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强化统计普法宣传
1.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讯、微信、微博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制度方法的了解。
2.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9月20日中国统计开放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开展以传播宪法、统计法律知识和宣传统计中心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普法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
3.强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继续做好统计执法骨干培训和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外,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在局机关开展不少于20学时的统计法治培训。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按照《青海省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奖惩措施,省统计局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守信主体提供激励措施、对失信主体实施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并将形成的联合奖惩典型案例及时反馈到信用青海网站,并建立联合奖惩工作台账。
2.继续做好每季度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工作。
3.继续做好每月的统计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按照“统一组织、明确分工,加强管理、规范审批,全程追踪、优质服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审批条件,公开审批标准,完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为地方和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做好服务。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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